如何設計讓同仁容易遵循的法務進件流程

實用的法務進件流程,應讓同仁容易提出需求,也讓下一步由誰處理一目了然。建立表單前,先定義服務內容、要詢問的問題,以及需要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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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確認服務範圍,再選擇表單欄位

哪些申請應由法務處理?

用簡短文字說明服務內容,並採用業務團隊熟悉的分類。說明個人法律諮詢、無關的行政申請,以及需由專家處理的工作,應向何處提出。清楚界定服務範圍,才能避免精心設計的表單成為全組織所有未解問題的集中入口。

誰負責進件後的第一個決定?

指定進件負責人,或訂明審查人員的指派規則。確認負責人不在時由誰代理,以及申請涉及多個法律專業領域時如何處理。避免形成人人都看得到,卻沒有人負責查看的共用待辦清單。

受理代表什麼?

將受理工作與核准相關業務行動明確區分。受理合約審查申請,不代表已授權簽約、支出或上線。請明確列出後續需要做出的決定,以及有權決定的人員。

建立精簡流程,明確安排退回補件與重新提交的步驟

01

了解業務問題

先收集申請人、部門、所需協助類型、希望達成的結果與相關日期,並詢問該日期為何重要。依申請類別收集所需背景資料,不必讓每位申請人都回答所有可能的法律問題。

02

確認資料是否齊全、申請是否符合服務範圍

審查人員應判斷申請資料是否足以開始處理。若缺少草稿、商務條件摘要或必要事實,應退回該筆記錄,並具體說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團隊還在釐清申請內容時,不應未作說明就開始處理。

03

在原申請中補正資料

讓申請人更新原有記錄後重新提交,並保留審查歷程及相關背景資料。補正流程應比另開電子郵件討論串、處理不同版本的申請更容易追蹤。

04

指派工作並約定下一步

決定是否受理申請、記錄決定,並指定下一步的負責人。若工作需要持續留存處理記錄,就建立案件。部分簡短問題可直接解決,不必建立完整案件。

05

上線後檢討服務流程

檢視申請退回原因、常見的分類錯誤,以及權責不清之處。調整反覆造成困擾的表單問題與填寫說明。增加必填欄位,不代表流程就會更好。

訂好例外處理方式,減少來回寄信追問

情況需要決定的事項應向申請人說明的內容
急件但背景資料不足誰可以提出加急處理?哪些事實仍不可缺少?為何需要說明急迫原因,以及由誰評估。
申請資料不完整由誰退回、缺少哪些資料,以及如何重新提交?恢復審查所需的具體資料。
涉及多個團隊由誰統籌協調回覆?明確告知由誰負責落實約定的下一步。
不在法務服務範圍內由誰決定不受理或轉交其他單位?簡要說明原因,並提供合適的後續處理方式。
涉及敏感原始資料應透過什麼管道提供?誰可以存取?說明經核准且設有存取限制的提交管道,不要只憑資料上的標籤就作出保護承諾。
已受理但尚未指派的申請由誰留意並處理尚未指派的問題?由誰處理,以及預計何時提供下一次進度更新。

讓申請人清楚了解法務的服務安排

服務安排與業務單位議定的事項讓服務承諾具體實用
首次回覆由誰確認法務已收到申請,以及何時確認清楚區分收件確認與提供法律意見。
一般案件資料完整的申請如何排入一般處理佇列告知下次更新日期,不要只提供未加說明的狀態。
急件哪些業務情況符合加急條件,以及由誰決定即使調整原有處理順序,仍應有一位明確的負責人。
待補資料由誰要求補充缺漏資料並持續追蹤明確告知申請人,補齊哪些內容後即可恢復處理。
已提供法律意見業務單位如何確認法務提供的成果符合需求完成回覆及後續工作後,再將案件結案。

用服務指標找出具體改善方向

依原因追蹤資料不完整的申請、已受理但尚未指派的工作,以及已承諾但須等待業務單位補充資料才能推進的工作。這些指標有助於找出需要調整的表單問題、權責規則或交接環節。報告回應時間前,請先定義起算與結束的事件;提交申請、進件分流、提供法律意見與案件結案,都是不同的時間點。

Jodoo 讓團隊調整欄位、選項、依條件顯示的問題、內建審查步驟及佇列檢視,無須從頭重建服務流程。透過進件佇列找出缺漏資料,並在案件檢視中掌握已受理工作所約定的下一步。

先邀請少數申請人與審查人員試行流程。使用虛構範例,蒐集他們提出的問題,並簡化容易造成混淆的部分。擴大使用前,再依組織要求設定正式使用的權限、資料保留方式及文件處理規則。

法務進件流程常見問題

所有法律問題都應使用同一份進件表單嗎?

統一申請入口可以是有效的做法,但表單問題應依申請類別調整。保留精簡的共通問題,只有在有助於審查人員評估該申請時,才顯示額外欄位。

急件應跳過進件流程嗎?

應為真正的急件訂定加急處理管道,同時保留採取行動所需的基本事實與明確權責。即使使用獨立的急件管道,也應留下可追溯的申請記錄與約定的下一步,避免工作無從追蹤。

已受理的申請何時應建立為案件?

當工作需要持續有人負責、追蹤待辦事項、管理文件、更新進度或保留審查歷程時,就應建立案件。簡短的釐清問題可能不需要完整的案件管理流程。請先議定規則,避免不同審查人員採用不一致的建檔方式。

最值得優先改善的是什麼?

通常是指定明確的進件負責人,並訂好具體的退回補件流程。單靠表單,無法解決申請佇列無人負責的問題。先確立交接方式,再調整那些反覆讓申請難以審查的表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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